央视女主播在中纪委的特殊身份
她担任该职务已有7年多。
全文1140字,阅读约需2分钟
1月23日,央视主持人海霞,出现在了中纪委网站上。
这是海霞出镜,为中纪委网站《纪律“看”得见》栏目录制的节目,题目为《党员违纪了,会受到哪些处分?》。
这段视频共1分21秒,海霞身着正装、胸带共产党员徽标,讲述党纪中对党员的5种纪律处分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。
她在视频中说,纪律就是红线,切莫心存侥幸。党员就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,不要等到受处分了才追悔莫及。
十九大之后,中纪委网站加大了视频、动画、访谈等形式的内容推广,如“特型演员叙事”、“博物馆时光”等。海霞录制的这期《纪律“看”得见》,为第1期。
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作为全国人民熟知的《新闻联播》主播,海霞在中纪委,还有一个担任了7年多的特殊身份——中纪委特邀监察员。
2010年12月,监察部、中央统战部召开特邀监察员聘任大会。当时,已经担任《新闻联播》的主持人海霞,受聘特邀监察员。
2013年10月,中纪委监察部公布《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》,对特邀监察员的换届和任期作了新的调整。
11月,监察部根据《办法》,再次聘请40名特邀监察员,海霞“连任”该职务。
与海霞一同获聘的,还有京剧表演艺术家于魁智、国家射击队总教练王义夫等。
那么,海霞的这个“纪检身份”,要做些什么呢?
在2013年11月召开的特邀监察员座谈会上,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、监察部部长黄树贤表示,希望广大特邀监察员围绕反腐倡廉中心工作,发挥联系作用,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和关切;发挥宣传作用,为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;发挥监督作用,帮助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查找不足、改进工作。
《办法》中规定,特邀监察员“应当充分发挥咨询、联系、宣传、监督等方面的作用,参与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,参加监察机关开展的执法监察、效能监察等工作”。
作为特邀监察员的海霞,还可以向纪委举报违纪行为,并监督纪检监察机关、提出意见。
《办法》规定,特邀监察员应“反映、转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,提出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的意见、建议”。
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十八大后,海霞曾与中纪委网站合作,参与反腐主题的访谈栏目。
2014年7月,海霞主持了《反腐三人谈》,与社科院历史研究所所长卜宪群、国家发改委研究员杨禹,就“严防公款送月饼风又回潮”做了对话。
节目中,海霞从自身出发,谈了十八大前后的感受:“中秋、国庆之前,以往到这个时候北京的堵车情况就特别严重,来北京送礼的人很多,但是去年这些重大的节庆之前,北京的拥堵现象不再那么严重了。”
同时,她还开了一句玩笑,表达对“天价月饼”的思考:“有人说,真正应该离开月饼界的不是五仁馅的月饼,而是对那些高档豪华月饼背后的利益的诉求,是那些对贿赂讨好的期待。”
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除了中纪委特邀监察员,海霞还有其他政治身份。
据公开资料,她1972年出生于河南郑州,1993年进入央视,2007年起主持《新闻联播》。2008年,她当选全国政协委员;2011年当选为河南省青联副主席;2014年被聘为河南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名誉主席。
就在海霞出镜为中纪委《纪律“看”得见》录制节目两天前,她刚刚获得了“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”称号。
她在感言中说:“我觉得最好的回报是严于律己,把自己的事情做得更好,对自己要求更高。”
新京报记者许腾飞 校对 陆爱英
值班编辑 李二号 一鸣
推荐阅读:
本文部分首发自新京报公号“政事儿”
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
欢迎朋友圈分享
本文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
欢迎朋友圈分享